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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DS酒店分销代理商业务模式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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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代理商通过GDS网上申请注册成为GDS酒店全球分销系统代理成员, 经过GDS审核通过即可获得用户代码及密码登录GDS进行酒店预订,并预订的酒店入住确认成交,GDS将以酒店入住成交总金额给予代理商的佣金回报。 |
返佣标准:(月为单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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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酒店分销金额5万元以下6%计算佣金,5-10万元7%计算佣金,10万元以上8%计算佣金。我们在GDS网上为代理商开通查询自己业绩情况的权限。 |
返佣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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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每月1-10日,统计上上月所有酒店分销的业绩并报财务审核; 每月10-15日通知各代理商返佣金额,由代理商开具发票寄到GDS北京总部(北京洲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)每月20日前,财务部门收到佣金发票将佣金汇入代理商指定帐户。 |
返佣说明: |
| 能够开具发票的公司、企业全额返款;不能开具发票的个人、企业我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。因公司操作流程的关系,当月订房,次月与宾馆核对,第三月才能返第一个月的佣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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